據新華社電 現行的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(下文簡稱《條例》)實施已有12年。隨著房價的快速上漲,公積金制度已呈現多方“不適”,修訂《條例》呼聲高漲,甚至遭遇“存廢之爭”。
 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說,現行的公積金條例是2002年修訂。10多年來,房價早已翻了幾番,而近幾年公積金實質性的改革“可以說沒有”,修訂條例呼聲日益高漲。
  公積金制度改革阻力何在?業內人士認為,公積金涉及主體較多,包括單位、職工、中介機構、地方政府、管理中心、監管部門等,一旦改革,將要觸動不少利益相關方。比如地方政府,資金管理權在地方政府,公積金增值收益也作為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上繳財政,一旦對增值收益分配進行調整,將觸動地方利益。還有經辦銀行,公積金歸集和貸款等業務都在銀行,這是很大的一筆資金,要提高繳存利率,商業銀行不會輕易答應,且還涉及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等。
  上海財經大學不動產研究所常務副所長陳傑表示,目前情形下,基於政府強制儲蓄的住房公積金,還有沒有單獨存在的必要,以及如果存在,到底能發揮什麼樣的作用,該如何運行,如何保護繳存人的權益,如何規範管理和防範風險,如何與社會轉型和國家戰略調整相適應等問題,值得深思。
  “當前,中國公積金正處在創新轉型的重要時期,改革是發展的唯一齣路。”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說。
  現狀
  靠公積金很難買得起房
  目前,各地公積金的主要功能還是發放購房貸款。但隨著房價的快速上漲,房價收入比趨於懸殊,公積金對職工購房提供的支撐力也相對下滑。尤其是大量付不起首付的職工,實際上無法使用公積金購買住房。
  除了功能弱化的問題外,公積金還面臨著越來越突出的貶值矛盾。根據住建部公積金監管司提供的數據,截至今年3月底,全國住房公積金結餘資金9498億元,均以普通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銀行。數據還顯示,過去10年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加權平均存款利率僅為1.89%,比同期平均CPI低1.07個百分點。
  此外,公積金繳存背後的不公也越來越明顯。記者掌握的數據顯示,電力、銀行等一些行業職工的月工資基數超過萬元甚至高達四五萬元,每月個人和單位繳存的公積金合計超過萬元,超過其他行業職工的二三十倍之多。
  北方某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說,目前該市所有財政供養人口以及國有企業都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,但是個體私營企業繳交面不足10%,間接造成的結果就是:得到貸款資助的以中高收入職工為主,本來收入就低的個體私營從業人員更加處於弱勢。
(原標題:住房公積金遭遇“存廢之爭”)
(編輯:SN0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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